彭阳县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彭阳县民政局(2013年9月10日)彭阳县辖3镇9乡156个行政村779个村民小组,土地总面积2528
65平方公里,总人口26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市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区、市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有效提升了我县村民自治水平
现将具体工作简要汇报如下:一、村民自治组织的现状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已进行了八届,在深化村民自治进程中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村民自治组织
全县15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治保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村民按照相关程序自发成立了各类农民专业协会、农村红白理事会及便民服务组织,各村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开展村民“议政日”活动
二、村民自治组织的类型及其主要职责—1—(一)法定自治组织及其主要职责
1、村民监督委员会
我县从2010年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开始在全县设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名
成员有村民代表,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等成员,也有部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及返乡干部职工、退休教师
2、治保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在每届村委会选举结束后,村委会及时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工作会议、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和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并设立村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治保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履行各类民事纠纷调解和处理职能
村民治保委员会重点履行对本村村民法制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3、民主理财小组
我县156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有村民会议或者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