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储粮永城直属库党委第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党委第X党支部委员会
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支部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兼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各1名
二、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党支部报库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支部委员候选人4名,应选3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当场投票、当场计票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受留党察看的党员除外)
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对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黑色、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六、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计票人、计票人由本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已提名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
监票人、计票人需经大会表决通过
七、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所得赞成票数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