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之年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其计算步骤如下:步骤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步骤二: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1)如果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终奖六个盲区发18001元比发18000元多纳税1155
1元发54001元比发54000元多纳税4950
2元发108001元比发108000元多纳税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