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情况及完善建议李峰在确保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兼顾程序效率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发展的趋势
从司法实践来看,面对日益增大的刑事审判压力,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无论是在价值理念上还是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的诸多不足使得刑事审判实践缺乏提高程序效率所需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在此背景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推行与完善势在必行
我们以浦东新区法院近年来的普通程序简化审适用情况为例,对普通程序简化审适用情况进行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完善建议
一、浦东新区法院普通程序简化审适用情况调查(一)简化审程序适用率表一:普通程序适用率年份结案数200020012002200320042005(上半年)简易程序585722755799908539普通程序720796730645759415合计13051518148514441667954普通程序适用率55
05%由表一来看,刑事结案数量呈上升趋势,且近两年的上升幅度明显增大,表明审判压力逐年增压
但随着审判压力的加大,普通程序1的适用率却逐年下降,自2002年起已低于50%
从审判实践来看,普通程序案件中,事实清楚、控辩双方无争议且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占有一定比例,若公诉机关对这些案件行使求刑权,就有可能使此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随着公诉机关普遍行使求刑权,普通程序的适用率会进一步缩小
表二:普通程序简化审适用率年份结案数200320042005(上半年)普通程序720759415普通程序简化审181312215普通程序简化审适用率25
81%注:简化审程序适用率是指简化审程序在普通程序中的适用率由表二来看,简化审程序在普通程序中的适用率逐年提高,尤其是与刑事结案数量的增长存在着正向关系,2005年上半年简化审程序结案数量已占普通程序结案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