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
14•【字号】常务会议纪要〔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
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4月10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传达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关于疫情防控批示精神、部署我市相关工作,审议《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分工方案》《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和《苏州市2022年度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和南北挂钩工作要点》,专题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听取“7·12”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结案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一、传达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关于疫情防控批示精神、部署我市相关工作(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关于疫情防控批示精神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清醒认识我市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坚持底线思维,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面对零星散发疫情,要用快刀牛刀,重兵集结、合力合围,以最快速度扑灭
(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和体系衔接,统筹全市力量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转运等各项工作;要继续做好支持昆山、太仓等地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工作,保障群众日常生活正常运转,确保稳住昆山、控住太仓、守住全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力做好支援上海各项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做好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办公地点、单位内部等疫情防控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