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全市行政审判会议材料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上水平副院长高金鹏在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XX年5月20日)同志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四月份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及赔偿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行政审判工作,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抓住新机遇,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交流审判经验,促进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对全市两级法院一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回顾20XX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的指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监督和支持下,以“三个至上”为工作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牡丹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两级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68件,审结266件,审结率为99.25%,受案数与20XX年同期198件相比,上升35.5%;受理非诉执行案件212件,结案212件,结案率100%;受理行政赔偿案件1件,审结1件,结案率100%。中院受理二审案件61件,结案61件,结案率100%;二审更审改判案件7件,(其中更审4件,改判3件),更改率为11%。(一)建立并完善行政审判机制,规范行政审判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诉讼案件的审理质量,尽量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非诉执行管辖不清等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行政审判活动。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案件的处理程序。针对有些案件在处理过程中由于合议的不充分,庭务会没研究,主管院长不清楚,审委会基本不研究行政诉讼案件而导致的案件质量不高,涉诉访压力过大等情况,中院行政庭制定了《行政案件评议规则》。规定合议庭意见分歧第1页共9页较大的案件必须经庭务会研究庭长把关;将二审上诉需发回重审、或需直接改判的案件以及中级法院作一审的案件列为主管院长签批的案件;将重大、疑难、关乎民生的案件规定必须经审判委员会审议,以此确保案件质量和社会稳定。20XX年,中院行政庭共召开庭务会研究案件43次,报主管院长审批案件16件,报中院审判委员会审议案件2件,做到了严格把关,确保了案件质量。二是灵活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管辖的若干规定》,将矛盾争议尽量化解在基层。最高院《若干规定》原则上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中院行政庭经过积极审慎的研究并结合我院多年来的审判实践经验,认为机械执行《若干规定》不方便群众诉讼,不利于保护基层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将矛盾控制在牡丹江的范围内,不利于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因此,中院行政庭向审判委员会建议,将此类案件以移交基层人民法院为主,此建议得到了审判委员会的批准,符合将矛盾尽量解决在基层的原则精神。20XX年共移交给基层法院做一审、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4件,均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规范非诉执行工作。针对近几年来非诉执行中级法院与基层院之间,基层院相互之间管辖不清,行政机关随意选择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非诉执行案件处理有难度,极易出现信访案件;同级党委政府直接干预非诉执行的受理和执行方式等一系列问题,中院行政庭按照党组的部署,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两级法院非诉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非诉执行工作。《指导意见》实施不到一年,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XX年受理的212件非诉执行案件中,调解结案170件,无一上访。(二)加大对下指导力度,推行协调和解机制。中院行政庭以《标准化管理规则》为依托,加强对基层法院在受案范围、案件质量上的指导。在二审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针对二审发回重审,更审改判的案件,及时与基层法院沟通,听取原审法院意见的同时,提出有效的指导性意见,按法定程第2页共9页序纠正。通过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审以及内部函等形式进行反馈,及时对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进行监督、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