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防治监测方案方案名称:全国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试行)-附件11颁发部门:卫生部文号:卫办疾控发[2005]164号公布日期:2005年7月26日施行日期:2005年7月26日第1页共14页附件11全国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试行)一、背景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由志贺氏菌引起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该病不但发病率高,其中急性中毒型菌痢容易误诊,危及生命
病人和带菌者是菌痢的主要传染源,传播途径主要为粪-口传播,人群对菌痢普遍易感,病后免疫力持续时间较短,不同型别菌株之间无交叉免疫,短时间内也可能再次发生感染
全球每年志贺氏菌感染人次估计为1
发达国家发病率约为1
我国目前菌痢的发病率仍显著高于发达国家,1994-2003年的监测数据显示菌痢的报告发病数从87
83万例降至49
05万例,全国发病率从75
2/10万降至39
4/10万,总体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
菌痢的报告发病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高发病率地区主要是西藏、甘肃、北京、宁夏、贵州、天津、云南、新疆、青海
近十年每年死亡病例数在144例-521例之间
儿童和农民发病人数较多,0-10岁儿童占总发病数的40%以上,水和食物污染引起的暴发时有发生
不同地区病例报告的准确性不尽相同,细菌耐药日益严重
缺少较系统的病原监测工作,各地区流行的优势菌株的变化情况不清楚,对引起暴发的病原菌缺少深入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细菌性痢疾的监测工作,为制定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特制订本方案
二、监测目的1.及时掌握菌痢发病情况,了解发病的主要特征;2.收集菌痢暴发疫情资料,分析暴发流行的主要特征;3.开展病原学监测,了解志贺氏菌血清型别和耐药谱的变化,指导临床用药和菌苗株的选择;4.初步分析和评价菌痢临床诊断的准确性,为修订病例诊断标准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