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巡回医疗点建设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山区卫生基础条件,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山区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及均等化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结合县建设局规划的中心村建设要求,到20XX年,规划对23个偏远山区常住人口600人以上,且还没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完成巡回医疗点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网底
三、建设标准1
巡回医疗点是村级公益机构,选址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纳入建设规划并综合考虑医疗卫生服务特点科学选址,以及方便群众出入和集散等因素,周边宜有适当空地
巡回医疗点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60平方米,最小不少于4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用房要按诊断、治疗、储药和防保基本功能分区布置,至少设置诊室、药房和治疗室
统一机构标识,统一配备必要的设备
基本设备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出诊箱、压舌板、软尺、身高体重称、污物桶、诊断床、诊断桌、药柜、资料柜、紫外线灯等
基本药物配备:由辖区卫生院负责统一配备
四、建设方式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类型实施巡回医疗点建设,按照“建得起、办得好、能持续”的要求,由辖区卫生院与村委沟通联系,提出建设方案
村委结合村办公楼、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进行标准化新建,或充分利用现村有公用闲置房进行改扩建
五、建设时间建设时间为20XX年—20XX年,分年度实施
采取成熟一个、第1页共2页建设一个、验收一个的形式进行
20XX年,完成10个村级巡回医疗点建设任务:20XX年,完成7个村级巡回医疗点建设任务:20XX年,完成6个村级巡回医疗点建设任务:遇政策调整,山村整体搬迁,建设计划将适当调整
六、服务内容和要求巡回医疗点建成后,由辖区卫生院确定具有执业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