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天中学“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山天中学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委、区教育党工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及规范上报备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党政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党政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为依法治校提供其制度保证。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决策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需向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报的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学校章程、发展规划的制订和修改,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3.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事安排,师资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等;4.学校招生工作,校园及师生安全工作;5.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急特难事件及其他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调动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3.校级以上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推荐申报;4.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三)重大项目安排1.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和大修项目;2.学校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设备采购项目;3.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4.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第1页共3页1.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情况;2.单项支出数额在3万元及以上、基建项目单项支出数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金安排;3.学校人员经费调整方案;4.未列入预算、数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特殊支出;5.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二、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2.科学和依法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论证。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3.规范程序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议事程序规范进行,议题上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并进行充分酝酿,相关材料要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三、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1.三重一大事项一般由党政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经校长与党组织书记商议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议题(视工作需要,校长可直接提出议题)。2.会议议题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决定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3.学校党政负责人要对议题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4.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门机构和专家学者进行评估和论证。5.议题有关材料由校务办提前1-2天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为会议讨论决策作好充分准备。第2页共3页(二)会议表决1.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时,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要逐项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2.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充分讨论和逐一表决,并将讨论表决情况作详细记录。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3.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可以暂缓进行表决,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4.校务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时,必须确保与会人员出席率达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