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构的组织合并是一个重大的商业决定请问组织合并如何为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类型“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bank的意译。综合来说,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我们认为商业银行的定义应包括以下要点,第一,商业银行是一个信用授受的中介机构;第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第三,商业银行是唯一能提供“银行货币”(活期存款)的金融组织。那么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类型有哪些,它的设置原则又是什么呢。根据了解,在设置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时,应遵循下列原则:精干合理原则(指银行设置的职能部门要与经营需要相适应);分工协调原则(指银行部门间应分工明确,注重协调与配合);幅度层次原则(指各级管理人员和下级单位或人员的数量界限);效率效益原则(指以最少的劳动力和资金投入实现其经营目标)。而组织机构是银行开展业务的基础,一般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个部分组成。(一)决策机构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各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能如下:1.股东大会。在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中,商业银行多采用股份制的组织方式。股东大会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一次或几次,股东们有权审议银行的一切业务报告,有权对银行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和一些重大的政策进行表决。2.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代表股东执行股东大会的建议和决定。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银第1页共5页行目标、确定银行政策模式、选举管理人员、建立委员会、提供监督和咨询以及为银行开拓业务。(二)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包括行长(或总经理)、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和总稽核。1.行长。行长是商业银行的行政主管,是银行内部的行政首脑,由董事会委任或聘任,代表银行从事日常业务活动,并对具体业务负责。其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主持银行日常业务活动;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或处理业务;提名高级管理职员报请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招聘或解雇银行职员等。2.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是商业银行以行长(或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中执行日常业务的机构。一般来说,职能部门可分为直接式业务部和参谋式职能部两大类。(1)直接式业务部的职责是经办各项银行业务,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如投资部、放款部、存款部等。(2)参谋式职能部门的职责是实施内部管理,帮助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为业务管理人员提供意见、咨询等。如会计部、人事部、教育培训部等。3.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基层单位。其首脑是分支行行长。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按照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业务需要,还设有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以完成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和任务。4.总稽核。总稽核负责银行日常营业账务项目及操作方法的核对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持续地对银行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以确定银行会计、信贷及其他业务是否符合金融当局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董事会的方针、纪律和程序办事,目的在于防止篡改账目、挪用公款和浪费,以确保资金安全。总稽核是董事会的直接代表,通常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指出发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三)监督机构监管机构由监事会和各类监管委员会组成,其职能是对商业营行各项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监事会人选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大会第2页共5页负责。为了搞好各项监管活动,监事会下设各类专门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分类监管,并将监管结果形成文字的监管报告,已备召开股东大会时请大会审议。下面以实际案例分析各组织机构的关系:民生银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研究了激励政策:建立董事会奖励基金:建立融资和投资并购工作奖励制度:对第三届经营班子实施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和相关人员实施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民生银行公司章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该委员会并没有这项权力,这种做法明显属于越权行为,而且做出该奖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