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各单位在校园网发布网站的规定范文合集第一篇:山西农业大学各单位在校园网发布网站的规定山西农业大学各单位在校园网发布网站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山西农业大学各单位在校园网上发布网站的管理,规范校园网建设,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暂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西农业大学的校园网上发布网站,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入网单位如需在校园网上发布本单位网站,需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网站开通申请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网络中心备案
第四条网络中心核实各项内容无误后,予以开通
第五条网络中心负责保证各网站发布单位所托管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对于各单位自行维护的服务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各单位对其网站必须指定具体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进行维护,落实安全责任人,并报网络中心备案,如人员发生变更,请及时告之
第七条各单位对其网站内容、形式、安全等负有完全责任,自行维护和管理,并做好网站内容的备份工作,要发布的网站规格必须符合网络中心提供的配置及相关的要求
第八条如网站的栏目发生变更,要及时报网络中心备案,否则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予以关闭网站
第九条各网站发布单位应对其发布的内容,网站设计缺陷,及其他自身问题所造成的结果承担责任,承担由其网页所导致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条各网站发布单位要按时完成网页内容的组织工作,以确保学校的网站建设,并且要做到内容的及时更新,定期维护
第十一条各网站发布单位不得在其网站上发布与单位业务有关的内容
第1页共4页第十二条各网站发布单位禁止在网站中设立论坛、bbs、留言板或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否则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予以关闭网站
第十三条各网站发布单位对其网站中因论坛、bbs、留言板或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所引起的违规违法现象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未经网络中心批准,各网站发布单位不得利用校园网资源提供对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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