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
03•【字号】咸政办发[2011]139号•【施行日期】2011
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现将《咸阳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分工表》(略)2
《第一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非公有制单位名单》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咸阳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扩大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住房公积金“十二五”规划,制定全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作、依法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动全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非公有制单位的凝聚力、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3年内,全市非公有制单位全部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到2012年10月,全市非公有制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到8%以上,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到2013年10月,覆盖率达到40%左右;到2014年10月,覆盖率达到100%
三、缴存范围凡在咸阳行政区域内的非公有制单位都要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非公有制单位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