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廉政准则学习体会第一篇:北京大学廉政准则学习体会强化四种意识提高执行效力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廉政准则》)和“十不准”是新形势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推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善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保障
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十不准”,关键要强化四种意识
一要强化自觉意识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作为《廉政准则》和“十不准”的主要规范对象,党员领导干部既是落实各项廉政规定的组织者,更是执行各项廉政规定的带头者和推动者,其作用不可替代
《廉政准则》和“十不准”执行效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程度
就高校内部而言,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廉洁意识如何,履职情况如何,会对全校师生员工产生直接影响作用,并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作风和整体面貌
《廉政准则》和“十不准”落到实处的关键就在于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理论学习、权力运用、制度建设、监督制约,尤其是廉洁自律方面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为此,北京大学党委把学习《廉政准则》和“十不准”作为当前和今后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和任务,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廉政准则》和“十不准”的精神实质,在日常学习、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发扬北大优良传统,推动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
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十不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艰巨,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必须密切配合
良好的责任意识是贯彻执行各项廉政规定的前提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业务的同时抓好廉政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第1页共11页是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集中检查和日常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