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林权档案管理意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以下简称林权档案)是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成果,是林权管理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定凭证,具有法律效用,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全区林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林权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省档案条例》及《市林业局、市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林权档案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巩固林改成果,是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林权档案工作要贯穿于林权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与林改工作同步推进
这次林改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镇(街道)要建立林权档案领导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门档案人员,为林权档案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柜等)和人员保障
实行由镇(街道)分管领导主管,各级林改档案员具体收集、整理的管理体制,并纳入镇级林改工作验收考核
(二)明确职责,层层负责
区档案局要加强对全区林权改革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协同区林业局做好对林改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区林业局负责区级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承担对镇(街道)、村(社区)林改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指导、督查、验收;各镇(街道)林改档案员负责对本镇(街道)及辖区内各村(社区)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编目、统计、移交等工作;各村(社区)林改档案员在镇(街道)林改档案员的指导下完成各村(社区)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报送,并承担村级林改档案的保管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