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方案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夯实我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自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XX"599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XX)121号)要求,决定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李克强、张春贤、努尔〃白克力等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此次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商贸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增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促进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督查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第1页共6页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加快推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