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
21•【字号】丰政办字〔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
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1日唐山市丰南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冀办〔2019〕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唐政办字〔2019〕72号),结合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基本情况我区为资源型缺水县区,全区多年平均降水量601毫米,平均水资源总量1
6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311立方米,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
5%,长期依靠超采地下水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引发地下水位下降,河道断流、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短板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新发展理念,把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统筹推进河湖防洪安全与水生态修复,统筹配置外调水与本地水,统筹保障生活生产用水与生态用水,以“节、引、调、补、蓄、管”为抓手,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有效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