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及时监测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疫情的快速反应,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湖南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疫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实行政府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力协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3)坚持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综合防控。积极开展防疫技术研究和培训,做好技术和物质储备;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科学方法,快速、有效地控制疫情。(4)实行分级控制,分区警戒。依据野生动物疫病发生情况及趋势,实行分级控制,分区警戒,做好野生动物疫病疫情防控工作。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2.1应急组织机构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任副指挥长,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省交通厅、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分管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省指挥部负责组织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根据野生动物疫病发生情况,研究防控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野生动物疫情;指导各地开展野生动物灾情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2.2.2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日常工作,协调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2.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省林业厅负责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信息汇总和疫情分析报告,协助省指挥部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省发改委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防疫物资储备、调运、防疫监督、疫情监测、检疫检验、预防控制、技术贮备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省农业厅负责野生动物疫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对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野生动物疫病可能传染家禽家畜的疾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省财政厅负责及时筹措和拨付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救灾资金,并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省卫生厅负责野生动物疫病在人群中流行的防控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情防控人员的医学观察和监测防治工作。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境野生动物疫病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防止野生动物疫病传入、传出国境。负责境外野生动物疫情信息收集和通报工作,在境外发生野生动物疫情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的禁止进境公告,停止办理境外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境检疫审批和进境检疫手续省工商局负责野生动物疫病的市场流通领域或制品监管工作,防止野生动物疫病传播。省交通厅负责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公路、水路物质运输,协助省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疫病的监管,防止疫病通过车、船交通工具进行传播。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负责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铁路物质运输,协助省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疫病的监管,防止野生动物疫病通过铁路系统进行传播。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协调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物质的航空运输工作,协助省林业主管部门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