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
1编制目的及时监测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疫情的快速反应,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湖南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
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疫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实行政府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力协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
(3)坚持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综合防控
积极开展防疫技术研究和培训,做好技术和物质储备;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
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科学方法,快速、有效地控制疫情
(4)实行分级控制,分区警戒
依据野生动物疫病发生情况及趋势,实行分级控制,分区警戒,做好野生动物疫病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
1应急组织机构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任副指挥长,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省交通厅、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