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纪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
14•【字号】常务会议纪要〔2022〕2号•【施行日期】2022
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1月6日下午,吴庆文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92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苏州市2022年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新时代苏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我市基层统计工作力量提升统计基层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创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合作协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苏州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和《苏州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一、审议《202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92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苏州市2022年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一)原则同意《202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92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和《苏州市2022年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督导方案》)
由市应急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实施市级挂牌督办,是我市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
市级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督办作用,定期跟踪指导,做到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全过程督办,推动地区隐患整改责任落实
各县级市(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督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各市级挂牌督办项目整改原则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