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林采伐整体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采伐原则和方式(一)采伐原则1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人工商品林采伐范围要严格限定在人工商品林内,严禁采伐天然林或人工公益林,严禁不利于生态保护的采伐、集材和更新方式
坚持按计划采伐的原则
各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不得超过下达的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出材量指标;集体林不得超过下达的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指标
不能超计划、超范围下达和实施采伐
国有、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指标年度有结余的,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向以后各年度经转使用
坚持重点布局的原则
各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以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合理安排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
对于下达的采伐计划,应优先保障人工中幼龄林抚育采伐指标
同时,可用于人工森病虫害木清理、采种基地疏伐和修建防火隔离带,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作业规程
各采伐树种的主伐年龄按照《省人工商品林采伐各树种主伐年龄表》确定
(二)采伐方式已达到成、过熟年龄的人工用材林可以实行小面积皆伐
除成、过熟刺槐林外,其余树种小面积皆伐伐块面积不得大于5hm2,伐块间至少要留30—50m宽的保留带
成、过熟刺槐实行皆伐,严禁采用择伐方式进行采伐
幼林的透光抚育,要求郁闭度不低于0
9,采伐强度低于株数的40%或蓄积的30%;生长抚育要求郁闭度不低于0
8,采伐强度低于株数的30%或蓄积的20%
二、操作办法第1页共4页(一)林木采伐指标审批集体林承包到户经营的,其采伐林木的申请,要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
林农直接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取消其他各类中间申请审核环节
对集体林采伐指标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