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督职能,确保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本行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本行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拟定对本行进行检查、审计工作的具体方案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9名委员组成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应包括行长,监事长,副行长、稽审部、综合部、合规部、监察室、保卫部负责人及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按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稽核审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负责拟定对本行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二)负责拟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的方案;(三)负责拟定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第1页共3页等进行审计的方案;(四)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五)监督本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六)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七)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八)审查本行内控制度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本行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一)本行相关财务报告;(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