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史料证据素养的内涵、现状与培育薛伟强(江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江苏徐州221116)[关键词]中学生,史料证据,内涵,培育途径发表于《历史教学》2018年第15期,标题为“中学生史证能力素养的内涵、现状与培育”就历史知识的本质而言,史料证据是历史知识的根源,不能掌握史料证据的概念,就不能真正理解历史知识
“史由证来、证史一致、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史证素养是历史教学不可或缺的关键素养
中学历史学科的史证性是由历史学特有的实证研究方法所决定,是最具学科特色的特质之一,[1]“凭证据说话是理性的民主和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历史课程是培养学生证据意识、知识和能力的最佳途径
”[2]史证素养的培育对形塑中学生的法治意识与实证精神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对中学生的人格发展有重要影响
一、国际视野下的史料证据素养内涵目前关于学科素养、核心素养等概念中“素养”的含义有不少分歧,笔者认同其核心和本质都指向能力,史证素养的核心即史证能力
英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历史课程标准都较早的对史证意识和能力有直接或间接规定
英国在1991首次颁布了国家历史课程大纲,后经1995、1999、2007年三次修订
最新的课纲将历史学科可以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划分成两类
一是关键概念
包含时序理解,文化、种族和宗教的差异性,变迁和延续,原因和结果,意义,解释
其二是关键程序
包含历史探究、使用证据及交流历史
无论关键概念还是关键程序,都有明确详细的内涵界定,核心指向仍是能力
其中“使用证据”可以对应史证能力,具体内涵为:有关“过去”的知识是建立在以史料作为证据的基础之上的
学生应该能甄别、选择并使用史料(包括文本史料、视觉史料、口述史料、遗址,遗物等)
通过对史料的出处、用途和语言文字的研究来评估它的价值和可靠性;评价史料的使用,以便形成合理的结论
1994年美国颁布了有史以来第一个《历史学科国家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