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研究关键词**区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策措施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去年四月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工作大会上提出了环保工作关键要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从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等六方面全面启动了新农村的建设工作,我现就如何遵照“生产发展、生活宽容、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结合实际,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谐美丽新农村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新农村建设基本概况**区是XX市的主XX县区,距离市中心就25分钟的车程,全区辖15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6个开发区管委会,幅员面积755平方公里,人口66万,其中农业人口34
9万,全区现有119个村民委员会,2169个村民小组,有村委会干部479人,村民小组长2169人,建有村级党组织414个,有农村党员13980名
目前在农村已基本形成了以村民代表会议为权力中枢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至2005年,我区“三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