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小”创新创效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公司青年“五小”创新创效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是一个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铸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为了鼓励青年积极参加以“小革新、小改造、小发明、小设计、小建议”为内容的创新创效活动,发挥青年智力优势,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群众性技术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青年员工和青年占主体的员工集体均可参与“五小”创新创效活动
第二章组织发动第三条公司各级团组织要教育引导青工立足本职进行创造性劳动,发动青工围绕企业在工艺、质量、成本、能耗、物耗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提出创新性、建设性、改良性意见
第四条发动可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
“自上而下”,即团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适合青年参与的项目,组织青年招标,竞标成功并经审核后,可立项攻关;“自下而上”,即由青工结合自己在本职岗位上发现的问题,填报成果(项目)申请书,报同级团委
第五条各单位团委每季度面向青工开展一次“五小”创新创效成果征集
第三章成果申报第六条第1页共4页申报的“五小”创新创效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降低生产能耗物耗,节约材料,提高产品质量方面进1行革新、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了经济效益的;(二)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开发所进行的革新和设计,经试验可以应用于生产,并有较好效果的;(三)对落后的技术设备、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进行改进,提出建议,被确认或采纳,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四)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发展、节约清洁生产、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确认、采纳,已取得一定成效的;(五)构思巧妙、新颖,有推广使用价值的多种发明、设计、革新,经应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六)符合上述内容,虽应用、试验失败或短期内未见效果,但有创意或有理想预期效果的成果和科技论文也可参加评审
第四章评审第七条设立由有关专家和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