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级教育经费统筹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积极贯彻党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城乡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实行统一的预算标准,确保教职工收入的稳步增长
完善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镇级教育的考核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目标
积极落实财权和事权相结合,加大区政府转移支付力度
二、统筹的原则1、实行统一预算标准的原则
每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制定全区统一的预算定额,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校舍修缮及设备配备标准,统一困难学生补助标准等
2、实行统一预算管理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现行的镇级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区教育局统一管理镇级学校的预算、决算,统一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报表管理和会计培训等方面工作
3、确保“三个增长”的原则
区政府统一核定各镇教育经费基数,并且根据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确定各镇每年教育经费预算数
制定镇级教育投入、激励和考核机制
4、落实财权和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继续贯彻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相结合,镇级学校经费仍作为镇政府的事权范围,充分调动镇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的积极性
区政府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对投入多的镇进行奖励,对困难的镇在学校新建、改造和大修等方面加大补贴力度
三、统筹的范围我区教育经费统筹范围
镇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
各镇的成人学校、社会力量办学、社区学校、外来民工子女学校不在本次统筹范围内
四、统筹的内容(一)统一预算标准第1页共4页每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适时统一、调整、制定镇管学校预算标准
1、统一教师收入标准
统一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标准,统一“四金”缴费标准,统一离退休经费和其他各类福利费用标准,确保教职工收入稳步增长
2、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