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联合应用的评价方法摘要药物联合应用评价至今仍然是药理学中的薄弱环节,很多学者都各抒己见,有重复也有分歧,本文将对药物联合作用评价作一系统性综述,包括代数相加法等效线法、金正均法、Finney调和平均数法等,并总结其使用范围以及某些不足,希望能对研究药物联合作用的药理工作者有所帮助
关键词药物联合应用评价方法为了有更好的治疗效果,临床用药很少只用一个药,而经常是将两个或多种药物同时应用,称多药治疗或复方治疗
而很多药物往往又不能较大剂量治疗疾病,如免疫抑制剂、抗心律失常等
为了要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也常需合并用药
目前,世界上关于药物联合应用的报道不计其数,药物合用在复方新药开发研究等方面更是普遍
1关于合并用药后果的定义不同药物的合并应用后可能发生了相互作用,表现为效应的强度或作用时间的一些变化,与原来各个药物单独作用效应相比较,药物联用后作用性质的定义目前趋于统一,我国高等医药院校统遍教材《药理学》对协同作用(synergism);拮抗作用(antagonism)有明显的定义[1]
协同有增强和相加之区别[2]
增强(potentiation,potentialization或supra-addition)指联用后的效应大于各药单用之和;若等于各药效应之和则为相加(addition)
但这一定义未指明联合用药后,是某一药物还是所有合用药物的作用增加(或减弱)称为协同(或拮抗)
由于各合用药物的效应未必相等,就会出现各种难以定论的情况
现假定A药单用效应EA=10,B药单用之效应EB=5
那么,若A、B两药合用之效应EA+B>15,应为增强;EA+B=15应为相加;EA+B<5,应为拮抗
但若EA+B=8或者EA+B=13,若有更多的药物合用,则情况更为复杂,故有学者建议以这样定义[3]:某药与它药(不论一种或几种)合用后的效应较该药单用增加(减弱),称该药被合用药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