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指导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完善顺畅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宜商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现代化生态XX县区,为打造“拥湾枢纽、生态商都”和年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创造更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市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覆盖”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权责分明、条块结合、网格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区、部门、街道、社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基层力量,强化属地管理,提升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水平,整治视觉污染,优化交通组织,注重景观打造,塑造“美、畅、亮”的城市形象,推进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社会化、长效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补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按照工作规则,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管办)设在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
(二)街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城管委主任,统一领导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未设置城管科的,均应设置城管科,专门从事街道城市管理日常工作
街道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各社区居委会设城市管理工作专(兼)职人员
(三)调整“城管进社区”工作模式
试行城管执法中队与街道办事处工作融合模式
区城管执法局选择部分城管执法第1页共6页中队,派驻街道办事处,接受城管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人员管理以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