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纠风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20*年*县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府办发[20*]148号)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对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全力抓好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活动,促进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进一步明显好转,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社会化、制度化,更好地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县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管理及要求(一)加强学习
首先是强化干部职工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在干部职工中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的学习,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更好地把握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次是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守法、护法和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强化监督
一是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严格抓好内控制度的评价工作,确保基金管理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科学化、人性化;三是坚持基金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基金安全运作服务于群众;四是坚持外部审计制度工作的落实;五是强化基金部门运作协调监督工作
(三)抓好案件查处
一是坚持工作流程;二是发现问题第1页共2页及时解决和处理;三是对重大问题坚决查处,严肃纪律;四是坚决查处在社保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