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2009年第17卷第5期413听觉电生理技术评估婴幼儿听力的应用和进展——参加美国20届、21届听力学会年会的体会倪道凤1·专家笔谈【中图分类号】R764.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99(2009)05--0413--03新生儿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EHDI)在国内外均受到普遍的重视,我国卫生部于2004年发布了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会(JICIH)于2007年发布了新的《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的原则和指南》,对其2000年的指南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今年。我国第64号卫生部令发布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9年6月1日实施,可见随着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的普遍展开和经验的积累,需要考虑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提高筛查的准确率和诊断的精确性。笔者有机会参加了2008年4月2~5日在夏洛特和2009年4月1~4日在达拉斯举办的两届美国听力学会的年会,重点了解了关于听觉诱发电位方面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总的体会是:各项电生理技术重被重视,电生理测试需要做精、做细;电生理技术将为听力学的发展再立新功。1EHDI对精确评估婴幼儿听力的要求EHDI要求听力损失的确定必须在出生3个月内完成,听力损失的早期干预必须以精确的听力测定为基础,因此听力学家需有必要的测试工具以确定小儿是否存在听力损失,进而确定听力损失的程度、类型、特征和侧别。现有可利用的听力测试技术都受到婴儿发育成熟度的影响。此外,神经发育的知识要求我们用最佳的测试方案以取得最好的测试结果,因而,我们面临着新的挑战。2007年美国《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的原则和指南》提出在新生儿和婴幼儿听力损失评估方面具有经验的听力学家应该能够提供听力学诊断和听力康复服务(如助听器的选择和验配)。对年龄小于3岁的婴幼儿进行全面的听力学诊断评估时,建议至少进行一次ABR测试以判断有无永久性听力损失。对于选择使用助听器的家庭,应该在诊断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一个月之内为婴儿验配助听器。该指南指出对出生到6个月婴儿进行听力评估时,应以短纯音作刺激声,进行频率特异性的气导和骨导ABR测试,明确每侧听力损失程度,构建听力损失曲线,以便为助听装置的验配提供足够的信息;若婴儿具有导致神经性听力损失(听神经病/听觉不同步)的危险因素或是没有标志性危险因素,但有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婴儿,必要时须进行短声诱发ABR评估;临床医生可通过行为测听的方法核实各项电生理测试联合应用结果的准确性,单纯使用行为测听方法不足以确定该年龄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耳鼻咽喉科(1t京100730)●段婴儿是否存在听力损失,也不能为助听装置的验配提供足够信息,这就赋予听觉电生理测试技术新的使命。2评估听力的电生理技术评估听力的电生理技术主要是听觉诱发电位技术,听觉诱发电位包括耳蜗电图、各种刺激声信号诱发的听性脑干反应(ABR)、听性稳态反应(ASSR)、听觉中潜伏期反应、中枢听觉诱发电位(CAEP)等。2.1耳蜗电图耳蜗电图在儿童中主要用于听神经病的临床研究。耳蜗电图的记录技术分为鼓室内和鼓室外两种,鼓室内是有创的.不适合用于儿童。刺激信号一般用短声,特别要强调的是无论是过去或是现在,都主张诱发耳蜗电位的声刺激速率不应过快,有学者认为不应超过10次/秒,今年在美国听力学年会上佛罗里达大学HallIII指出不超过7.1次/秒。因为耳蜗电位要分析一SP/AP的比值,由于听神经的适应或病理性疲劳,过快的速率使AP幅值降低,而一SP幅值不受刺激速率的影响,因此会导致一SP/AP比值异常升高,这种升高不能反映病变的真实情况。另外,还有一种现象,一SP/AP比值的正常值一律为0.4,不考虑刺激和记录技术和参数,实际上各实验室所用的刺激信号的极性、强度、重复速率、记录电极的位置、叠加次数、滤波的设置等不尽相同,这些都会影响这个比值。各实验室应该有自己的正常值,不应一律用0.4这个值。2.2听性脑干反应(ABR)由于ABR来源于低位脑干,不受睡眠和镇静的影响,成为评估不能主动配合的婴幼儿听力的重要客观测试方法。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JICIH)的原则和指南(2007)强调O~6个月婴儿听力评估必须包括应用频率特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