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华同志讲话学习情况督查汇报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在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1月22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呼和浩特XX省人民会堂胜利闭幕
闭幕大会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雷·额尔德尼、罗啸天、郝益东、云秀梅、柳秀、赵忠,大会执行主席呼尔查、杭桂林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巴特尔、任亚平、吴合春与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哈斯巴根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自治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胡春华发表重要讲话
胡春华指出,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着全区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扬民主,共商发展大计,为大会的圆满成功付出了巨大努力
本次会议是一次团结鼓劲、求实奋进的大会
胡春华指出,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时期,是我区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社会建设成就最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谱写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展望“十二五”发展,我们仍处于可1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这次大会通过的“十二第1页共2页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