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楼宇经济发展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北海路商贸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大商务楼宇开发和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性分支机构,推动全区楼宇经济快速发展,增强我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扶持对象1、辖区内,新开发(含在建)单体商务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开发主体
2、负责商务楼宇招商和日常管理的项目业主及经营单位
3、楼宇入驻企业
指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经区政府认定的金融证券保险、现代商贸与物流、科技与信息服务、文化旅游产业、中介服务、新XX县区工业等企业
二、扶持条件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区
2、在区依法按时足额申报纳税、缴纳税款
3、经区政府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
三、扶持政策1
鼓励开发建设大型高档商务楼宇
对新开发(含在建)单体商务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投入使用后,经审核认定,按商务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开发主体一次性奖励
对商务楼宇配套完善员工餐厅、智能化系统、商务中心、健身会所等设施,满足企业商务办公需要的,按商务楼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开发主体一次性开发奖励
2、鼓励持有自主产权并经营商务楼宇
对持有全部自主产权的商务楼宇开发主体,自该商务楼宇入驻企业产生税收达到200万元以上次年起三年内,按其租赁收入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收益,第一年给予50%奖励,第二、三年分别给予30%奖励
第1页共4页3、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非商务楼宇实行整体功能置换,转为商务楼宇并成功招商,按改造商务楼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改造主体一次性奖励
4、鼓励引进优质物业管理企业
新投入使用的商务楼宇引进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且托管时间达到三年以上的商务楼宇业主,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已入驻我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按升级至一级资质当年托管的商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