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统计体系现状探析摘要。通过对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政府机构发布的公报和年鉴中社会保障统计指标情况的梳理,研究了我国社会保障统计体系的现状和发展变化,分析了社会保障统计系统性不强、全面性不够、规范性不足等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改善建议。关键词:社会保障;统计体系;现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要求。社会保障统计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在数据指标上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全面完整的制度基础。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以来,社会保障统计工作不断发展。同时,一些学者对社会保障统计制度和体系建设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谢启南(1998)[1]对我国社会保障统计制度的意义、范畴、存在问题和建立原则进行了分析,系统列出了涉及各部门的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探索了社会保障体系综合评价方法。袁国敏、林治芬(20XX)[2]分析了社会保障统计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对社会保障内容进行了分类和界定,建立了九个板块的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的内容、方式和统计指标发生了一些变化。20XX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社会保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进行了一定调整,在此基础上研究我国社会保障统计体系的现状、变化和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优化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提高社会保障治理水平。一、我国社会保障统计体系发展现状根据国际社会保障统计惯例,狭义的社会保障统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广义的社会保障还包括就业促进、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内容[3]。我国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涉及到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等多个部门,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部门行政记录第1页共6页和一些统计调查项目,数据发布主要集中在三个部门———国家统计局、人社部、民政部。通过对这三个部门20XX年和最新年份统计公报与年鉴指标情况的梳理,得到我国社会保障统计体系的大体状况和发展变化。(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指标。国家统计局是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不承担社会保障具体职能,涉及的社会保障统计职能是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保障基本统计数据。从工作实际看,国家统计局主要是对相关部门统计的社会保障指标数据进行汇总,其自身统计的社会保障指标较少。详见表1。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XX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社会保障统计指标的内容和分布与20XX年相比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1)将位于原第十一章“卫生和社会服务”中的社会救助指标与原第九章“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指标合并为一段,列在第九章“人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中,增强了社会保障指标体系的整体性和完整性。(2)丰富了农村贫困数据。从原第九章“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调整到第一章“综合”,单独成段凸显了其重要性。(3)根据工作内容变化,将农村五保供养人数调整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将资助城市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障人数、资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人数调整为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将反映住房保障情况的指标由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为新增棚户区改造数、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数。(4)在就业保障领域增加了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在统计年鉴中,社会保障指标的内容和分布与20XX年相比变化不大,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指标没有按照统计公报的调整思路进行合并,依然分列在不同章节,也未涵盖城镇调查失业率等数据。变化主要是在“人民生活”章节新增了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情况,在“卫生和社会服务”章节删去了新农合、社会福利企业和优抚安置情况。在《中国统计年鉴———20XX》中,社会保障指标主要分布在:第四章就业与工资,包含分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失业率,与20XX年年鉴保持一致。第六章人民生活,包含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为新增指标。第七章财政,包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