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河南鲁山“5〃25”火灾事故损失惨重,造成极大社会影响,暴露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耐火等级低;项目建设、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安全疏散通道狭窄拥挤;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火灾事故教训,民政部与公安部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全面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提请当地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
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1—(一)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以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优抚医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为主
民政部门管理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军供站、救灾物资储备库、烈士陵园(纪念馆)等机构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参照本方案实施
新建建筑是否依法经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需要批准的,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第1页共13页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