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厂长安全职责(一)厂长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十一)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一)对本企业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三)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