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统计局2019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奋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局各科室、单位,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考核、统计分析和信息、纪律作风、党建和文明创建、民主评议等,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业务考核(30分)根据市局对县区统计局统计业务考核中各科室、单位,各专业考核位次进行考核,以市局当年度对各县区统计业务工作考核情况通报为准
如果按15个县区考核成绩高低排名,专业考核位次第一名为30分,每低一个位次减1
5分;如果只通报表彰前9名,其它不排名的专业按15分计分;一人负责多个专业的,按照相对重点的专业位次进行计分,多人负责一个专业的,按该专业位次计相同分值
(二)统计分析和信息考核(20分)积极撰写上报统计分析(含专题调研报告、统计论文、专题报道)、统计信息(含统计快讯、政务信息)
根据各专业科室工作实际,设定全年任务目标(全年任务目标详见附表),完成(以被上级采用视为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得基础分20分,每多1篇统计分析加2分,每多1篇统计信息加0
完不成任务的根据完成篇数占比得分
统计分析(含调研报告、统计论文、专题报道)篇幅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三)纪律作风考核(20分)遵纪守法,机关工作制度执行好,纪律规矩意识强,自我要求严,得满分
请假(包括周末、节假日值班请假)与年休假相抵,超出法定休假时限,每多请假一天扣1分,半天扣0
5分,少于半天不扣分
旷工按半天计1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培训和组织的各项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未在事前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为止
2、工作纪律
年内被县级及以上部门检查通报或处理的,每有1次扣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