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供电局变电部二次设备指示标识技术规范变电部二次设备指示标识技术规范1、目的为了规范对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工程中关于二次设备的指示和标识的验收项目,加强变电部管辖范围内各变电站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包括安全自动装置,下同)的运行管理,防止误投退压板造成保护不正确动作,提高继电保护装置的正确动作率,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微机保护设备屏(柜)内继电保护装置、指示灯、压板、切换把手、空气开关等二次元件,以及二次控制电缆挂牌、二次线套,端子箱、机构箱、开关柜等设备内二次元件的标识要求,适用于10kV及以上电力主设备和线路的微机继电保护设备屏(柜)
对于自动化、通信设备屏(柜)内相关装置、压板、指示灯等设备的标识可参照执行
所有新建、改造施工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本规范实施,现有运行保护屏(柜)可结合停电机会逐步进行整改
3、相关文件本规范参照下列规程和文本:《中国南方电网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10001-2004》《中国南方电网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广东电网公司(电气操作导则)实施细则》4、技术规定4
1保护屏命名原则4
1命名规定:(1)主变保护屏命名原则:屏柜设计编号+主变的调度命名+保护屏序号如:15P#1主变保护屏一
(2)母线保护屏命名原则:500kV系统:屏柜设计编号+电压等级+母线名称+母差保护屏序第页共16页1河源供电局变电部二次设备指示标识技术规范号
如:27P500kVⅠM母差保护屏一;28P500kVⅡM母差保护屏二
220kV以下系统:屏柜设计编号+电压等级+母差保护屏序号如:25P220kV母差保护屏一
(3)线路保护屏命名原则:屏柜设计编号+电压等级+线路调度命名+主一(二)保护屏;如:10P500kV上博甲线主一保护屏;11P500kV上博甲线主二保护屏;主一保护和主二保护的命名参照《广东省220kV及以上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