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就业劳动合同书甲方:(简称甲方)乙方:学生家长(简称乙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申请报读新世纪教育集团下属院校南充理工学校举办的中专专业学习
学制三年,三年合计交学费5400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
毕业合格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志愿和乙方自身条件负责推举就业
一、甲方职责1、责督基地学校按国家颁布(或经教委批准)的教学计划对乙方进行教育培训,除乙方自动弃学、伤病辍学、违纪停学以外,督促学校保证98%以上的学生合格毕业,并按四川省或重庆市教委规定发给全国通用的中专毕业证书
2、甲方在乙方职业品德优良、职业观念正确、学历及职业技能合格毕业、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提供三个以上用人单位供乙方选择,直到乙方根据自身条件满意就业为止
3、除乙方自动放弃推举或达不到岗位要求又拒绝甲方合理的推举外,根据"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推举原则,凡合格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确属甲方原因未能成功推举就业者,由甲方赔偿其双倍学费10800元(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写壹万零捌佰元整)
4、乙方到用人单位之日起一年内,若非乙方个人原因造成失业,甲方免费为其再推举就业,乙方从就业之日起六年内,凭《毕业生就业合同书》可享受甲方在全国各地办事机构的优惠服务
二、乙方职责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乙方在学习期间,凡因违纪被开除或因自身原因退学者,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且本合则自行终止
乙方为取得毕业证书或自愿放弃就业(含在就业推举期间自行联系到用人单位),甲方不予推举,也不退任何费用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训练,并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获得毕业证书
若乙方品优而学习成绩和技能未达到合格,但仍要求推举就业者,可申请由甲方根据乙方自身条件推举就业
3、乙方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