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机制学习材料又是社会的义务
具体工作中,首先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一是责任问题
社会救助是政府的责任
应当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助的关系
社会互助以外的任何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中,政府的作用几乎毫无例外地体现为承担主要的救助资金和组织、协调、规范、管理救助工作两个方面
既便是社会互助工作,政府也责无旁贷地担负着组织和规范管理的责任
社会和个人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承担救助服务工作和在自愿基础上的捐款捐物
救助资金方面,政府应负主要责任,社会和个人只是处于协调、配合的地位
政府承担主要的救助资金,国家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式
但是政府负主要责任和社会处于协调、配合的地位,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救助资金的绝对量必然大于社会救助资金的总量
社会不仅有着开展互助、参与救助的积极性,而且也有着开展互助、参与救助的物质条件
以2003年我市为例,全年接受社会捐赠款达到一百多万元,救灾衣物24万件,而当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的救灾款为70多万元,当年的社会捐赠款物就远远超过了政府安排灾民生活的专项款物
二是机制问题
政策法规和机制具有典型的长效性,要解决救济工作的随意性,以及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标准不准确、程序不规范、资金不保证等问题,就必须在政策法规和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
政府制定了政策法规,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救助工作,动员、组织、协调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那么这时社会就要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除了积极地出人、出资、出物以外,还要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救助工作
总之,只有摆正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认真履行政府的责任和社会的应尽义务,才能形成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部门的传统分工应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是政府内部各部门间分工问题
明确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
民政主管,就是民政部门对构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