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2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过去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挑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自觉履行职责使命,努力推进平安龙江建设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以打击促稳定,努力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全省检察机关在大战大考面前讲政治、顾大局,4200多名干警下沉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
省检察院坚决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及时启动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应对机制,先后研究出台6个指导意见,连续发布12个典型案例,督促指导相关检察院依法批捕起诉郭某明、王某苓妨害传染病防治等一批重点案件
坚持侦捕诉衔接、侦诉审联动,批捕涉疫犯罪152人、起诉228人,诉判一致率100%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细化服务“六稳”“六保”措施,及时出台2个检察司法意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林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例确认疫情为不可抗力民事检察案件
疫情期间共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38人、起诉1116人,批捕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31人、起诉91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秩序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批捕各类违法犯罪12628人、起诉306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