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评分标准①1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允许答辩(1)不符合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的学生
(2)原始数据或图纸存在抄袭、篡改、编造等情况
(3)指导教师成绩评审为不及格的
评分原则(1)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和开题报告完成的情况;(2)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包括论述是否正确,设计是否合理、计算、试验结果及结论是否正确,工艺文件及图纸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文字表达及书写是否通顺端正,有否创见或实用价值等;(3)答辩举止以及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科学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构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定,综合成绩构成如下:综合成绩=指导教师成绩(占20%)+评阅教师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60%)4
成绩评定要求答辩组成员原则要求5人以上(含5人),且为单数,答辩组对学生的评分按统一标准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平均值即为答辩成绩
各评分等级不定比例,根据标准实事求是评定成绩
优秀论文应体现独立、正确和创新,即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撰写的论文格式、数据、论证过程和结论正确,工作中有新的发现、突破或创新等
优秀论文评定须在指导教师评分为优的前提下进行,并在指导教师评语和答辩委员会(小组)意见中逐条指出学生独立开展的设计(论文)工作部分的创新点或有价值的发现、相关重要结果(结论)的论证依据以及论证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信性等;对创新性不足,但工作认真,工作量饱满而评为优秀的,应在指导教师评语和答辩委员会(小组)意见中逐条指出各项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并对各项结论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信性给予明确说明
优秀(90〜100分):(1)毕业设计工作量大并且符合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作态度端正
2)设计方案正确,有必要的分析和论证,逻辑清晰
图纸规范、图标标注完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