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督注册号:杭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公司建设的人防工程已具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并经有关责任方确认
现向贵站申报竣工验收,请于近日派监督工程师组到工程现场地址区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竣工验收方案附后)自评及预验收情况施工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自评日期预验收日期自评结论预验收结论项目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人防工程专业监理员验收组成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联系电话:附件2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地址邮编人防建筑/掩蔽面积/(m2)联系电话设计合理使用年限防护等级设计允许最终沉降量战时用途质量验收意见填写要求:1
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充分体现了设计意图,是否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
本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文及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的情况;3
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设计;4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5
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结构性的质量缺陷,(如沉降超标、倾斜、裂缝等)并提出设计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处理方案处理
本工程是否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设计单位公章注册建筑师:年月日注册结构师:年月日单位法人代表:年月日附件3施工单位人防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单位工程名称瓯北商务中心1号地块人防建筑/掩蔽面积9111
2/6910(㎡)结构类型、层数框剪、一层施工单位名称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地址鞋都三期温州鹿城总部经济园b06幢施工单位邮编325000联系电话88801228质量验收意见填写要求:1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