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951号)要求制定的
汽轮机、水轮机(包括燃气轮机)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为适应高参数、大容量发电机组的迅速发展及厂网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格局的形成,本标准从全过程技术监督的角度制定了监督的任务、措施和技术管理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试验研究分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浙江电力试验研究所、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和湖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丰、郭芸、黄青松、姚泽、林清如、阚伟民、马斌、何宏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火电厂”)汽轮机和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电厂”)水轮机技术监督的任务、措施和技术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在15MW及以上各种类型水轮机和单机容量为125MW及以上汽轮机的技术监督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厂汽轮机、联合循环发电厂燃气轮机的技术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578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技术条件GB7520汽轮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