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近期关于切实增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常先米副秘书长在全市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建筑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53号)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合建质安〔2013〕66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制定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建设、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控”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整改”为核心,全面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领导,我站成立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组长:陈万立第一督查组组长:汪劲松1成员:张国生、程泽平、陈晓明、王彬、盛果兴第二督查组组长:杜德平成员:秦榛、赵世振、胡子丰、余丽珠、陈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成龙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专题会,各督查组汇报一周督查情况,严重问题,领导小组重点督办
三、专项行动时间及范围:(一)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9月30日
7月份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安排如下:施工总承包单位:7月1日-7月20日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检查结果经总包单位职能部门签字盖章后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月20日-7月31日在总包单位自查基础上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8月1日-8月10日在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查及监理单位检查基础上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开展全面复查
我站于8月份开始在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建委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