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自学考试英语教育(专科)教育实习的通知自学考试英语教育(专科)教育实习的通知2010年自学考试英语教育(专科(A040115))教育实习(8455)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按时完成这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生申请“教育实习”条件和方法1.申请条件已参加自学考试英语教育(专科(A040115))13门以上(含13门)课程考试并已取得至少10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的在册考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交纳一定费用,进行“教育实习”
2.申请方法申请工作由原辅导学校统一组织
考生持至少10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填写申请表,写明联系个人电话和工作单位
申请表可向原辅导学校索取、复印,申请表和有关费用由辅导学校统一收齐,汇总于[教育实习登记表]之后,交到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办公室
社会考生可就近到华师指定的辅导学校或亲自来华师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办公室办理申请事宜
二、时间安排今年“教育实习”的具体安排如下:1.2010年12月30日前交“教育实习申请表”和[教育实习登记表],落实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
2.2011年3月5日后选择一间有一定规模和具备指导力量的中小学进行教育实习,时间累计不能少于四周
3.2011年4月15日前交主考学校有关材料(包括实习指导学校的初评意见)
4.2011年4月15日后主考学校组织有关教师对每位考生的“教育实习”实践课程给予评定成绩
5.2011年5月1日后,将“教育实习”成绩以及有关鉴定表交给学院办公室登记成绩
6.2011年5月2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交省考办,由省考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收费办法每位学员“教育实习”指导费500元(其中200元在实习完毕后自己交给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剩余“教育实习”指导费300元连同“教育实习”申请表”四、“教育实习”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外语语言文化学院2010年10月16日教育实习申请表姓名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