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水党〔2009〕7号─────────────★─────────────关于印发《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校党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文件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2009年2月15日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处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党委决定,从2009年2月起进行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
为做好换届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2—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围绕学校科学发展选好用好干部,选好用好干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任机制,推进干部公推公选、竞争上岗和多岗锻炼,促进干部成长,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以选好人,用好人,配强班子为目的,努力建设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处级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3—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基本条件(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及工作部署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