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联养护公司生产材料合格供方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加强对供货商及厂家的集中统一管理,减少对个别合格供方过分依赖,进一步扩大物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资源信息共享、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确保所购生产物资质量满足要求、供应及时,同时规避采购风险与经济纠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生产材料合格供方评审领导小组(下称评审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安全保卫部、综合技术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路产设施部、道路养护第一项目部、道路养护第二项目部、工程项目部、桥隧养护项目部、保洁第一项目部、保洁第二项目部、110国道项目部、路政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物资采购立项审批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生产物资(道路、桥梁养护及清扫保洁、除雪铲冰)合格供方的评定
非生产物资及固定资产合格供方评定及采购要求将由综合办公室依照相关规定确定
生产材料合格供方确定原则为生产所需主辅材料、外协加工材料或一次性供应10000元以上物料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除特殊情况外将不再与非养护公司生产材料合格供方进行物资采购与合作
第四章供方筛选及评定依据第四条原则上使用单位对同类物资实际供方应联络3~5家侯选,择优选择两家以上进行调查评价,供方主要调查分为书面调查和现场考察
供方为生产厂家的,书面调查主要了解:供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简历、信誉状况、代表性成果;自有资金证明
合法经营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及特种经营许可证
质量水平,包括:物料来件的品质质量情况;质量保证体系;样品质量;对质量问题的处理等
交货能力,包括:交货的及时性;扩大供货的弹性;样品的及时性;增、减订货的反应能力
价格结算,包括:优惠程度;消化涨价的能力;成本下降时价格下调的主动性;结算方式的适宜性
技术能力,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