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合同概述(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
(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违约第二部分合同主体(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
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二)主要的法律风险点: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三)『案例一』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案例二』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员工签单,公司买单A房地产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甲、乙两人从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期间,在B餐饮娱乐公司进行签单消费,单位名称一栏都注明为“A公司”,消费目的为A公司员工用餐或公务接待等,累计签单欠款共25520
后甲、乙两人离开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