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及审批程序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1
流程概况流程目的为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起草以下管理和签订程序
本办法适用于恒旭置地签署的所有经济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本流程是宜宾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的补充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承建的所有项目、所有部门所签署的合同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工程类合同,其它类型合同须根据实际情况将会签人进行调整后进行会签流程
定义无流程主导及参与部门监审部、行政部、法务部、财务部、各项目公司(部门)上游流程名称下游流程名称子流程名称部门流程中承担职责行政部1、组织合同的会签2、合同的履行监督;3、项目所有合同的汇总、统计
财务部1、组织年度、月度资金计划编制、审核和监督;2、负责付款审批和支付
法务部1、负责合同法律相关条款的审核
监审部1、合同签订到终止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各项目公司(部门)1、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2、合同履行的监督2、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1)、合同承办部门按照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对合同条款进行完善后须填写《合同会签及审批表》、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合同条件约谈记录,按权限审核报批;如合作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信证明文件
(2)对邀请招标、比选或指定中标合同的签署,招标人员在与对方针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谈判时(如二次报价、合同金额、付款周期、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须填写《合同条件约谈记录》并会签留档,作为合同会签及审批表的附件之一
(3)、《合同会签及审批表》中须会签人数和部门的设置须严格按照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执行,原则上应按顺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