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为了对合作项目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运营质量,做好风险的及时识别和防范应对,真正实现合作项目对企业的贡献,根据施工企业的生产特点及管理流程,制定“合作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一、对合作方资信考察和对项目初期考察1、对合作方资信考察评价
在合作之前对准备合作的单位的资质、信用、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以前承建项目履约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方面进行严谨、审慎的考察,根据考察小组的考察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分数达到优良要求(85分),双方建立合作关系
2、对工程项目的初期考察评价
确定了合作伙伴关系后,根据合作方提供的联系工程项目,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期的考察评价,包括根据项目类型和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对于前期的预算取费标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付款时间、付款比例等进行风险评价,对于房地产项目和垫资项目考察评价要求更高
公司成立初期工程项目风险评价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主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评价分数达到优良要求(85分),房地产项目和垫资项目达到优秀要求(90分),开始进行投标的准备工作,参与投标
二、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中标后,根据中标通知书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在中标至合同签订之前,将投标中对我方不利的内容尽可能通过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予以解决,为工程的顺利开工建立奠定良好基础
三、与合作方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及时成立项目部,项目部应在合同签订七日内与企业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
签订责任书时,合作方是法人单位的,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个人则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个人名下财产证明,将复印件作为责任书的附件,并签承诺书、交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承诺在目标管理责任书履行期间,若出现经济纠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以个人名下的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