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卫医发〔2010〕50号吉林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15家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为保证血液透析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防范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血液透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开展血液透析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活动的统一部署,市卫生局近日抽调我市医院感染防控和血液透析室感染管理专家及卫生监督所人员,对全市15家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逐一对区域设置、工作流程、设备设施、人员管理、操作技术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基本情况截至2010年4月13日,全市共有15家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其中2家医疗机构使用可复用透析器;共有血液透析机135台,月平均透析人数在4977人次
血液透析科共有35名医师和84名护士从事该项目的治疗、护理工作
通过对全市开展血液透析医院感染防控专项检查,增强了医务人员感染管理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血液透析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常态运行
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医疗机构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其中1家疏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医疗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停止开展血液透析活动
二、成绩方面1、医疗机构对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认知度有了进一步提高,能够按照卫生部及省厅文件及市卫生局下发的检查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及整改,并书面材料上报市卫生局
2、多数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吉林省血液净化感染管理规范》要求,制度相对健全,管理比较规范
对透析用水、透析液、各种容器和环境能做到定时消毒定期监测,均能按规定到指定医疗单位定期进行内毒素检测
3、多数医疗机构对血液透析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了重点部位的建设和改造,布局和分区基本合理,设立了隔离透析间和隔离透析机;增添完善相应设施(手卫生设施: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手消毒剂、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