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油人事〔2008〕342号),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构编制管理主要包括机构的设立、撤销或合并,机构名称、机构规格、机构层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等事项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
—1—吉林油田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RL-21-2014发布版本:A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先进、实事求是的原则
机构设置和编制确定,既要有利于实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充分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既要综合考虑管理模式、技术工艺水平、地域分布等因素,又要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
(二)坚持职责清晰、精干高效的原则
机构设置和编制确定要在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下,最大限度优化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逐步形成机构精干、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不断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三)坚持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公司行政两级管理的体制要求,由公司人事处和所属单位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管理
(四)坚持规范程序、严格审批的原则
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依据管理权限规范程序、严格审批
机构设立、撤并和编制调整应充分论证,慎重研究,避免随意性,杜绝因人增设机构编制,防止—2—发布日期:2014年9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9月11日机构和编制膨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处室、机关附属、直属部门、所属单位,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编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公司机构编制的归口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公司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划和计划